欢迎来到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学习

2020吉林辽源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、专项招聘拟聘用人选考察工作的通知

2020-12-03 15:45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:华图卓坤医学网

小编推荐 全国医疗事业单位每日招考事业单位每日一练吉林医疗课程备考QQ群:1048757232

根据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、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,将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,现就考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察对象

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(陆续发布)。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,依据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和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依次递补,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进行考察。

二、考察的内容、方法、程序、标准

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(试行)》(附件1)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。

三、考察时间安排

考察工作(包括递补人选考察)于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进行,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。

四、几点要求

1.接受考察人选(含递补人选,分批次进行)要密切关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,并主动联系、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(咨询电话见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和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中附件1“考生报名咨询电话”栏),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,否则后果自负。

2.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贯彻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(试行)》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和《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要求,认真负责,严格程序、标准和各项具体要求;要随时跟踪体检进度,抓紧时间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,并及时提供自动放弃资格及不合格人选情况,以便对拟递补人选进行体检,及时对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,以免影响聘用工作开展。

3.针对此次专项招聘中涉及到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、灵活就业、自主创业等状态的考生,在考察时,必须重点考察其是否存在缴纳社保或者是否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、聘用合同等情况,并如实做出考察结论。

4.要告知考生考察结论。对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,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本人,如有异议的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
5.考察报告作为拟聘用人选聘用审核的申报材料,必须有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。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,并要求相关证明主体签名、加盖公章。

6.考察结束后,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及时填写《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》(附件2),及时将《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汇总表》(附件3)和《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备案表》(附件4),于2020年12月 14日前报县委组织部、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公示(需要在附件3和附件4的备注中注明公开招聘或者专项招聘)。过期上报将影响考生当期聘用。

咨询电话:

政府类别0437-5555812(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;

党群类别0437-5555887(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)

附件:

1.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(试行)

2.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

3.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汇总表

4.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备案表

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

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

(编辑:liuhaihong)
医起刷题吧!
最新排行 热度排行

体验课程

医疗事业单位医学基础精讲班
各地卫生人才网 友情合作